如今,养宠物狗非常普遍。
走在大街上,
不时可以看到宠物狗溜达。
不过,各种意外情况也层出不穷
近日,富阳法院审结了一起健身途中与宠物狗相撞并受伤的案件,其中涉及的风险点给健身人群、养犬人群都提了个醒。
碰撞后受伤,医药费花去7万余元
有天晚上8点多,李小姐与一条白色“萨摩耶”在江边公共通道上行走。不多时,同向倒走的王大伯与“萨摩耶”发生碰撞,摔倒受伤。
图与文无关
经医院救治,诊断王大伯为右侧颞顶部急性硬膜外血肿、右侧颞叶脑戳伤等,并行开颅硬膜外血肿清除术,共花去医疗费用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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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王大伯就其损伤致残程度进行评定,结论为构成人体损伤10级残疾。
因为李小姐遛犬未拴绳也未办养犬证,王大伯提起诉讼,要求李小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近18万元。
健身者与犬主人都认为是对方的错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
王大伯说,事发时确实是倒着行走,但曾多次回头观察,无法预见会有动物蹿出。
法律也没有规定人不能在公共人行道上倒着行走,即使存在过错,也只是一般过失,而不能认定为重大过错。
同时他认为李小姐的狗狗没有办理养犬证,而且在公共场所不栓狗绳,违反了城市养犬相关规定,理应承担全责。
李小姐则认为王大伯在公共道路上倒着行走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