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撕咬大狗,导致大狗受伤产生医疗费,小狗主人要不要赔偿?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诉前调解一起因饲养宠物狗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经特邀调解员李本伟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狗主人当场给付赔偿款元,纠纷彻底解决、没留后患。
年8月3日。王青(化名)牵着她心爱的萨摩耶犬“芋头”,在长沙市某小区门口悠闲地散步。看着“芋头”毛茸茸的脑袋,加上带着微笑的细长的嘴,王青心里很是开心,好久没带“芋头”出来散步了!
一只素未谋面的未拴狗绳的小狗猛地朝“芋头”扑来,对着“芋头”就是一顿撕咬。因是突然袭击,“芋头”愣了,本能地躲闪防卫着。来犬虽然体型小但性情凶猛,对体型比它大几倍的“芋头”毫无怯意,竟然将“芋头”咬得嗷嗷直叫惨不忍睹。大小两狗冲突结束后,小狗主人出现了,带着小狗没事一样地扬长而去,留下王青和被咬得遍体鳞伤的“芋头”在原地伤心得不知所措......
平时在家里被悉心照料的“芋头”从没有受过这种委屈!王青伤心过后,立即打“”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调看监控及询问围观群众,确认对方小狗未牵狗绳。警方随即想办法查到电话联系上小狗主人,了解到该小狗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小狗主人对民警表示,医院处理“芋头”的伤口,后续会进行赔偿。
王青带着“芋头”医院检查,发现“芋头”左前腿已瘸,左前掌部上方有6cm左右撕裂伤,脚垫有1cm伤口,鼻孔出血,右眼球红肿,前肘3个0.5cm伤口。医生给予拍片及全身麻醉缝合治疗,王青共计花去医疗费用元。
“芋头”经治疗后,伤情逐渐好转。关于医药费赔偿问题,小狗主人却反悔了,虽经民警多次协调,依然不愿意赔偿。王青无奈之下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狗主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近元。
芙蓉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小区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矛盾宜解不宜结,最好快速妥善处理,遂将案件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给生活阅历丰富的退休干部李本伟特邀调解员组织诉前调解。
李本伟第一时间阅卷,详细了解案情,发现案件涉及金额虽然不大,但双方对抗情绪不小,矛盾较为突出。他没有气馁,思考了详密的调解方案并付诸实施。
他首先致电小狗主人,深入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他说,养宠物狗如果存在不办证、不牵绳等违规情形,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宠物狗主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老李也是个爱狗之人,曾经也养过萨摩耶犬,很明白原告王青内心的痛苦,他试着让被告理解原告的情绪,对被告说“你也养宠物,那你肯定知道宠物在主人心里是多么重要,就像孩子一样”。听了老李一席话,被告终于明白自己逃避养狗致害责任行为的不妥和不该,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
老李趁热打铁与王青沟通,提示王青心爱的“芋头”医院治疗恢复得很好,小狗主人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愧疚,加上双方是邻里关系,又都是养狗之人,最好互谅互让,建议适当降低索赔金额。
经过老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双方态度一步一步趋向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狗主人当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