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8个专项整治、20个工作目标和12个100%,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督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农产品、水产品和畜牧品、生猪屠宰、药品质量、餐饮安全、流通领域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企业4418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701份,取缔无证照88家,查获案件191起,涉案货值80.65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小作坊质量承诺书签订,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进点屠宰率,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以及14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等9个方面的比例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