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摩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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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汪星人rdquo是如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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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人文历史(ID:gjrwls)

作者:李崇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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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余年的时间里,狗从众多被驯化的动物中脱颖而出,成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猎犬:首先被培育的工种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的比较晚,我们无法得知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分门别类。早期人类以打猎为生,猎狗是首先被培育出来的工种之一。《诗经》中有不少描述行猎的歌谣,其中提到的“猃”“猗”“尨”(音忙)等都是当时有名的猎犬,《国风·召南·野有死麕》中的“无使尨也吠”指的是一种长毛猎犬。《逸周书》载,渠叟国献鼩(音渠)犬,能飞食虎豹,说的是一种叫“露犬”的猎狗,头黑、体白,为当时有名的凶猛猎犬。

为了在开阔原野猎取鹿、羚羊等瞬间就能溜得无影无踪的动物,人们培育出了长腿、体重较轻、视力超群、速度耐力惊人的萨路基猎犬(Saluki,又称沙克犬),它起源于新月沃土地带,是历史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从两千多年前的古埃及时代起,一直活跃在人类身边。

沙克犬身体瘦长、前腿高直,头长而窄,跑起来可以减少风的阻力,胸腔很深,肺活量大,被饲养和训练用来追逐任何快速移动的物体。其嗅觉不一定发达,无须停下来通过气味来追踪猎物,但需具备令人惊奇的速度和敏捷性,发现猎物后能以极快的速度追捕,而后等待猎人骑马或骆驼而至,或是直接将猎物拖至主人身边。沙克犬曾是埃及法老的心头好,打猎时,它们会跑在战车中的猎人前面,扑倒敏捷的猎物或将其追赶到猎人箭的射程范围内,被誉为“埃及的忠臣狗”。隋唐时期,沙克犬沿着丝绸之路来到中国,作为西域各国敬献给贵族王公的重要礼品,时人称之为“波斯犬”。明宣宗的《萱花双犬图》里,也留下了沙克犬的身影。

《萱花双犬图》,明,朱瞻基,纸本设色,纵26厘米,横34.3厘米,现藏美国哈佛大学赛克勒博物馆,画中悠闲散步的双犬即为原产中东的沙克犬,永乐、宣德朝中外交通频繁,两犬极有可能沿丝绸之路进贡而来

直到现在,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人们仍带着沙克犬打猎。有时,它们紧跟私家车,速度可达每小时48至64公里。沙克犬仰赖视觉而非嗅觉狩猎,人们通过对狗进行精细的选择性育种,培育出更多的视觉型狩猎犬种,如阿富汗猎犬、格雷伊猎犬(又称灰狗)、苏俄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等。

19世纪油画,描绘人们围在火炉旁观看赛马的情形,一只贵宾犬坐在凳子上。贵宾犬本来是众多水猎犬的一种,最初起源于德国,其英语名字“poodle”来源于德语的“Pudel”或“Pudelin”,意为水花飞溅。人们培养它从河里取回水禽和其他猎物

嗅觉强、相对腿较短的猎犬——巴辛犬被古埃及人用来找寻小型猎物。它产自非洲,耳朵竖起,尾巴卷曲,通常很安静,偶尔才会发出奇特的嚎叫声,因其方向感佳,狩猎时,能胜任向导、警戒和护卫工作。嗅猎犬的口鼻部较长,长长的耳朵向下耷拉,以减少外界声音的干扰,在罗马人的记述里,有一种猎犬的嗅迹能力无与伦比,“拥有十分强的决断力以至于它找不出猎物就不会放弃踪迹”。这种猎犬被认为是寻血猎犬的祖先,虽然这个品种的外貌有了极大的改良。但仍然保留着它特别强烈的追踪极微弱气味的品性。

牲畜护卫犬:用于防范野兽

除猎犬之外,早期先民们在长期驯养实践中发现,有些狗在守卫家宅田园、守护牧群、防止盗贼和野兽侵害方面很有天赋,便合理利用其看家本领,培育出各种各样守卫犬。《穆天子传》中有“守狗九十”的记载,江苏邳县大墩子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有一件陶制房屋模型,四壁和屋顶都刻有狗的形象,俨然看家仆人。唐代在两广一带贩运珠宝的商人,乘船都带着爱犬,以起到警卫作用。

獒犬在古代中国很常见,起源于西藏,有西藏狼的血统,拥有巨大体型、强劲下巴,狮子一样的鼻子,尾巴高高卷起,威慑力十足,可以守护家畜和财产。獒犬不止外表吓人,发起猛来很有战斗力,春秋时期晋灵公命獒犬咬杀赵盾,幸亏赵盾身边武士“力举千钧,双手搏灵獒,折其颈,獒死”。它有时被用在战场上,足迹遍布古代世界。

《男孩与大型獒犬》,年,弗朗西斯科·戈雅,油画,早期这些凶狠强壮的大狗不仅是家庭守卫者,还是农场、农产品、牲畜的守卫者,能够对抗危险的食肉动物,保证牲畜免遭狼、熊等野兽袭击

獒犬对主人倒挺温和,罗马人称其为mansuetus,意为“驯服的”,为英语Mastiff(獒犬、大驯犬)一词的起源。在他们看来,这些凶狠强壮的大狗不仅是家庭守卫者,还是农场、农产品、牲畜的守卫者,能够对抗危险的食肉动物,保证牲畜免遭狼、熊等野兽袭击。因此,早期牧羊犬体型要大,性情还得温和,不会惊扰到牲畜,最好是白色的,这样即使在光线昏暗的地方也能与狼区别开来。一千多年前被培育出来的匈牙利牧羊犬可蒙犬就满足上述条件,用来帮助人们守卫广阔草原上的家畜。

可蒙犬的祖先为西藏獒犬,毛色只有白色一种,因为随时要与体形和重量比自己大的肉食动物作战,可蒙犬全身覆盖着厚厚的、呈绳索状的被毛,长度直达地面,可作为厚实的“护甲”,把容易受到攻击的部位保护起来。当一头狼冲过来咬它的时候,很可能只会咬到一嘴毛。显然,这是经过长时间演化的产物。既便于可蒙犬隐藏在羊群里,又能为它抵御恶劣气候,驱寒保暖。

可蒙犬常年生活在户外,与牲畜混居在一起,不仅得眼力好,善于观察,盯住羊群,还需机警、聪明,能够处理驱赶牲畜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在没有任何外援情况下,认真守卫羊群。因它跑起来就像是移动的拖把,又得名“拖把犬”。

大白熊犬(又称比利牛斯山犬)与可蒙犬血缘相近,活跃在法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比利牛斯山脉,起源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由古代西藏獒犬改良成米洛斯犬种的罗马*用犬。同可蒙犬一样,全身被覆厚厚的长毛,被毛呈白色或白色中有灰色、红褐色、棕色斑块,号称“比利牛斯山会移动的雪堆”。中世纪在高山草原间帮助农场主防范狼、野犬等野兽。有时充当封建领主或皇家守卫犬,与警卫看守城堡。

牧羊犬与其他工种犬

与其称可蒙犬和大白熊犬为牧羊犬,倒不如说它们是牲畜护卫犬。随着时间推移,野兽威胁逐渐减少,人们越来越倾向采用体型中等的牧羊犬,承担放牧、圈赶牛羊群的工作。这种狗在中世纪早期于欧洲西北部培育出来,“很可能是北部犬和守望猎犬(即视觉型猎犬)的杂交犬种,既具备北部犬的威猛和抵御寒冷的能力,又具备守望猎犬的速度、敏锐的视力以及随时准备驱逐四周野兽的警惕性”。

英国牧羊犬至少是到16世纪中期才被培育出来,它们身形中等,无须对付狼群,但需根据主人的声音和手势命令将羊群赶到指定羊圈中。牧羊当时是英国的一项重要产业,苏格兰诗人、小说家詹姆斯·霍格(-年)早年做过牧羊人,他曾写道:“一个牧羊人和一只牧羊犬就能把羊群从位于高地的农场赶回来,如果没有牧羊犬的帮忙,20个牧羊人也完成不了??没有了牧羊犬。整个苏格兰开阔山地的价值还不到6便士。由于需要更多的人手来管理成群的羊,把羊从山上赶下来,再赶回家中或羊圈里,赶着羊群去集市,所以饲养羊群获得的收益还不够给这些人手开工钱。”

年3月1日,一只英国古代牧羊犬(简称古牧)正在接受兽医检查,成为宠物狗之前,古牧的工作是将牛羊驱赶到大城市进行买卖,因为这种犬进入市场是免税的,为了证明它们的职业和“身份”,必须断尾

苏格兰地区的柯利牧羊犬(与边境牧羊犬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有粗毛和短毛之分,粗毛的负责在牧场看护牛羊,短毛的则负责引导牛羊进入集市。如今备受欢迎的英国古代牧羊犬(简称古牧)当时干的也是将牛羊驱赶到大城市进行买卖的活,因为这种犬进入市场是免税的,为了证明它们的职业和“身份”,必须断尾。古牧成为宠物狗后,断尾(根据犬种标准,当幼犬3-4天时,应在第一关节处去除尾巴)竟成了它的“标配”。

达尔文年到南美洲考察时,对当地牧羊犬饶有兴趣,每次他骑马路过农庄时,常常能遇到庞大的羊群,只有一两只牧羊犬看守,距离任何房屋或牧民都有数公里远。对于羊和犬之间如何能构筑如此深厚的友谊,常令他惊讶。他发现,“培养牧羊犬的方法在于,在小狗还很小的时候就把它和母狗分开,让它和未来的同伴在一起。??同时,不允许小狗和其他的狗或家里的小孩有来往。另外,通常还要把小狗阉割了,这样它长大以后与同类就几乎没有任何认同感。在这样的教育下,牧羊犬不会离开羊群,还会像其他的狗保护主人一样保护羊”。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事例,“这件事说明了狗的内心情感的可塑性”。

不止情感,狗的外表也是可塑的。你肯定想不到,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爱犬短腿柯基(威尔士彭布罗克柯基犬)也是牧羊犬出身,它主要通过咬牛、羊等家畜脚后跟,达到驱散它们,控制牧群的目的。最早作为牧羊犬时,它的腿还没现在那么短。同样地,柯利牧羊犬被维多利亚女王看上,带回宫里当宠物豢养后,“这种原本长相粗野的犬种才逐渐具有了更高的个头、高贵而狭窄的头部、奢华柔顺的皮毛以及又长又细的四肢”。

狼不擅长负重,但任何中等体型及以上体型的犬都可托运人或货物。在北方酷寒地区,借用狗拉雪橇减轻负担,传递物资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元代黑龙江下游开元路地区以“有狗车、木马之便”闻名。狗车即雪橇,形制为“以木为之,长一丈,阔二尺许,以数狗拽之,往来递送”。狗车和木马都可在冰上、雪中行驶。元初至元年间(-年),辽阳等地设有“狗站”,养犬三千供驿用,冬季用狗拉爬犁,夏季用狗递水拉纤。明永乐年间,东北边疆的奴尔干都指挥使司治所也设有狗站,成为重要的交通机构。

雪橇犬在阿拉斯加传统的狗拉雪橇大赛(All-AlaskaSweepstakes)上的合影,居住在西伯利亚、阿拉斯加等地的先民们,培育出西伯利亚雪橇犬(别名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雪橇犬等不同犬种,帮助人们狩猎、驯鹿以及拖拽雪橇

在更北边,居住在西伯利亚、阿拉斯加等地的先民们,培育出西伯利亚雪橇犬(别名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雪橇犬等不同犬种,帮助人们狩猎、驯鹿以及拖拽雪橇。集多工种为一体的纽芬兰犬,与拉布拉多犬有很多相似之处,体型更大一些,有双层被毛,宽阔脚掌,擅长游泳和水中救援工作。这种狗最早(18世纪)是为了帮助渔民们拖渔网、承担拉车和驮运货物工作的。它们能够按照指定路线把货物从内地运送到海边,或是把鱼拉到集市上,然后回家。强健的后肢和很大的肺活量能够使它游很远的距离,将落水的人驮到岸上。纽芬兰犬被带到英国时,主要用于拉车或转动转轮从深井中提水,后来成为极受欢迎的宠物。

优雅的北京狗

有“皇家宠物狗”之称的北京狗,历史悠久,数世纪以来被养在宫中,不需要工作,简直是狗界中的贵族。它最重要的特征是一张宽阔而扁平的脸。据说,为了得到这样的脸型,人们最常采用的“整形”方法是将一张绷紧的新鲜猪皮反拉开来,给小狗喂食,当它吃到猪皮上最后一点点肉末的时候,必须将鼻子用力贴紧皮面,仔细舔食,要很久才能将猪皮舔干净。如此一来,“这种持续的前推压力效果颇为显著,明显延缓了它们口鼻的正常生长,从而塑造了一张扁平的面孔”。

可北京狗祖先是谁,原产地在哪里,众说纷纭。有人推测,“康国猧子”“京巴”很可能是一种狗,只是在历代宫廷驯养师的努力下,“猧子”形象产生了一定变化,更加乖巧美观,毛色也更丰富。也可能二者毫无关联。

美国女画师凯瑟琳·卡尔曾受邀到紫禁城为慈禧作画,她发现宫里养着几百条狗,它们住在一幢漂亮的汉白玉地板的殿阁内,睡在丝垫子上,有专门的太监服侍。每天被带到户外锻炼,定期洗澡。“所有的中国人对狗都极为喜爱,皇后和公主、女官,甚至太监们,都有自己的狗。而太后更是如此。她有一些漂亮的北京哈巴狗,??哈巴狗是精心培育而成的,品种达到了很高的纯度,皮毛上的斑点十分对称,光滑的长毛漂亮极了,而且它们异常聪明。”

在几十只宠物狗中,最得慈禧欢心的有两只,“其中有一只是条极好的淡*褐色哈巴狗,浅褐色、水灵灵的大眼睛。它对太后忠心不二,她非常喜欢它,但它虽然还不满一岁,却很难调教,所以她称它为‘傻子’。”慈禧晚年最喜爱一只名为“牡丹”的狮子狗,那是一只*白花色的北京狗,额前有一白色点,慈禧去世后,依例将“牡丹”殉葬,结果“牡丹”半道被一太监拐走,卖到宫外,未能跟随慈禧西去。

此后,人们有意识地将狗培育为优雅的宠物。基于狗在遗传层面上的高度可塑性——几乎狗狗之间所有的差异(身材、毛长、毛型、毛色、耳位等),仅由大约50个基因决定。比如,“耳朵的软垂或翘立是由犬类10号染色体上一个单独基因区决定的,名为CFA10。中国沙皮狗的皮肤褶皱指向另一个基因区HAS2”——只要扳下几个基因开关,就可改变狗狗基因的表达。正是这些强大基因的独特组合,让人们在一万多年的时间里,起初是无心,而后有意,通过重塑狗类基因,创造出了地球上外形最为多样的物种。

参考资料:

凯瑟琳·M.罗杰斯《第一位朋友:人与狗的历史》

美国养犬俱乐部《世界名犬大全》

余孚《古代“六畜”之一——狗》

斯坦利·科伦《狗故事:人类历史上狗的爪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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